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在哪里

点击:3014次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0日

劳务外包是人力资源公司将其它企业某项劳务业务承包下来,自己管理员工,与劳务外包单位是合同关系。这些人员可能是在外包方工作也可能不是,输出的是劳务成果。

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

劳务派遣是人力资源公司(即劳务输出单位),将人员派驻到用工单位,人员归用工单位管理,人力资源公司仅按人头收取管理费,管理费包含代缴社保、人员调换、人员入驻安排等工作。简单说就是人员租赁,用人单位租了人力资源公司人使用,支付人员工资、社保及管理费。

劳务外包是人力资源公司将其它企业某项劳务业务承包下来,自己管理员工,与劳务外包单位是合同关系。这些人员可能是在外包方工作也可能不是,输出的是劳务成果。劳务外包单位可以按劳务工作量支付报酬也可以按人工时支付报酬,具体方式由双方约定,体现在合同中。劳务人员的招聘、使用、管理、社保等都由人力资源公司自己负责。

人力资源外包即是用工单位将自己企业的人力资源工作,作为一项劳务外包给人力资源公司。比如招人、档案管理、社保缴纳、工资造表等,可以是全部外包也可以是部分外包。

“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包”之增值税

劳务派遣服务: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人力资源外包: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全额征税”也可以选择“差额征税”;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只适用“差额征税”。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一、服务性质不同

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二、用工需求不同

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对劳务外包而言,发包单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这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

三、用工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四、合同性质不同

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数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人数乘单价”。劳务外包协议中发包单位依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数量乘单价”。

五、结算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

六、管理角色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劳务承包单位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承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七、服务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八、相互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外包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发生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

九、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合同法。

十、违法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关系中,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外包服务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无须对承包方员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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